第四十四章 分手
入夜了,张之赫在家门口看见李清蜷曲苦候的身影时,想起了李清偷跑去C市找他的那次李清也是这样在饭店房间外等著他。
这是李清惯用的手段吗?可怜巴巴地等门,像小狗一样让人无法抗拒后,钻入你心中最柔软的部分再狠狠地钳住整颗心。
李清的头从臂弯中抬起,两个眼眶里装满血丝,强压住一丝哽咽,轻声说:“十个小时了…你去了哪?”
张之赫由上而下,生硬麻木地看著他。“需要交代行程的不是我。”
李清身子一震,扶著额角把头转开,头发从指缝间垂下,磕磕绊绊地回答:“我穿上衣服的时候…你就不见了,接著就回来这里…等你。”
“看著我的脸说话,他是谁?”
李清的双唇颤抖,用意不明地唤了一声哥。
人心只要一变,看法就跟著转。张之赫以前觉得李清说话很好听,现在却觉得李清连这一声唤都发著嗲,为什么不能好好说话!非要用这种撒娇般的语气?
“李清,他是谁。”
“是下属…我的下属。”李清好不容易说道。
“为什么。”张之赫盯著他的脸,却像在自言自语:“是我不能满足你吗?”
我叫你宝贝是因为我想宝贝你,你是个孩子,眼睛大得像青蛙,总唤我之赫哥哥,最喜欢喝铝箔包牛奶。我想把你护在手心,想对你很好很好,但或许你不需要这种无趣的对待,你喜欢跪在地上被弄得伤痕累累,和不同的男人折腾,玩我不懂的游戏。
是我没搞清楚,明明在我出现之前你就是过这样的生活。
“不是…真的不是—”
“算了。性能力差什么的,不需要你来告诉我。我真不知道我之前在想什么,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不正正常常地交往几个人呢?这样,也许对你来说我不会那么无趣。”张之赫打断他,语气不免酸涩了起来,“只是我好像误会了,我以为你很喜欢我,你上次说过的。”
若张之赫指著李清的鼻子骂,那是应该,但这更糟,张之赫的话如同几个重重的耳光把李清甩得只剩下空白的痛,他原本抬起手似是要抓张之赫的臂,最终指尖仅滑过他的袖口,颓唐地垂在身侧。
张之赫苦笑著继续说:“李清,我做不到让你只属于我,是我的责任,不是你的。你就是你,你没有错。我只是…我只是很气我自己把床上的话当真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谈恋爱,拿捏得不好,还每次都让你哭。”
原来他和邓文奇没什么区别。男人都这么蠢,都以为上了床,阴茎插入屁股就是拥有了一个人,难怪要失望。
以前他还傻傻觉得李清这人只应天上有,可是事实是,没有谁是谁的白马王子,李清他不过是个凡人。
他想,他最痛的应该是发现这数个月来,他以为找到的男孩其实老早就死了。被抢扯回现实来,才发现原来他无人可弥补,他的错无可挽回。
“我给你一次机会,告诉我实话……今天,是第一次吗?”
张之赫知道自己真的很犯贱,在电话里问李清有没有话想说的时候是第一次机会,这是第二次,他还真有给不完的机会!
小清,说实话吧!不都用了我的生日做密码了吗?你是喜欢我的吧!一句实话就能绊住我,我不会走,我会更努力成为你需要的人。
“是。”
李清苍白的脸和通红的眼眶让他活像个漂亮的僵尸。看著这张连用放大镜检视都找不出瑕疵的脸,他不禁陷入茫然。这张脸,这么漂亮的脸,这么像他一直一直喜欢的小清,他差点要以为李清说的是实话,小清怎么可能说谎呢。
然后他就明白了原来这就是一直以来他的盲点,如杨凤所说,漂亮的人就不能享受性爱吗?漂亮就不会骗人吗?
不但愚蠢,还罪加一条以貌取人,自己果然嫩得很,下次要学会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李清…”张之赫叹了气,他飘忽的话尾像是被风吹过一样。“我昨晚看见了,你身上的伤。”
他转动著脱下无名指上的银环,放在桌子上,发出微弱的铮响。
这就是判决了。
花了十分钟把东西收拾好,张之赫拿著旅行袋往外走的时候一定没料到其实他唯一犯的错就只是太低估李清对他的爱。
李清爱得没有自我没有羞耻没有矜持,什么叫毫无杂质的爱?这就叫毫无杂质的爱!这种爱里面又怎么会找得出诚信?格局太小了。
初遇时,李清尚有办法诚实地回答,对,我就是个万人骑,若你不能接受就走。可是如今李清已尝过了甜头,已经不可能眼睁睁看著张之赫走出这扇门而不做点什么。如果任何事能留住张之赫,李清一定毫不犹豫在所不惜地去做——就如他给王丞辉口交的时候一样。给他一百次机会,他都会选择说谎来缩小伤害,这一次只败在张之赫出的是陷阱题。
“哥。”
张之赫脚步一滞。“别那样叫我。”
“好,张之赫。”李清弯著嘴角,不想张之赫最后一面是看见他难看的表情,像挤牙膏般一个字一个字吃力说著,“对不起,我不能变成以前的我,我努力尝试过了。”
张之赫像听见了什么荒诞的故事,惶恐地笑了。“李清,我不知道你是这么想的。我承认不把现在和以前的你混为一谈很难,但我一秒、一秒…也没有把你当成那个孩子的替代品。我对不起他,欠他很多,所以想好好补偿他。这么多年来,我天天想著我不该因为父亲一句话就放弃他。穿个他妈的短裤坐在我腿上怎么了?!是男孩子又怎么了?!我可以当父母的面吻他,可以告诉他们我一辈子除了他任何女人都不会入我的眼!我能把全部都给他。对,我只是个普通的男人,没有多少,但我有能力一定把他宠坏,没能力就算只有一口饭我都会全留给他吃!”
他看李清的眼神渐渐地几乎是有些恨,“这是我对他的心情,你把它想像成什么不堪的东西?我一直喜欢现在这个你,毫无怨言!因为你值得任何一个男人等待十六年!至少在今天以前都是!”
如同再巨大的暴风雨都有消匿的一刻,张之赫终究是走了,他沉稳的脚步声在走廊上渐渐淡化,李清一生中唯一的光亮也以他无法理解的速度骤然远去,一如来时。
番外:上校与主任的幼稚生活-(一)汤姆苏李清
王丞辉看见李主任拿著X光片一脸阴郁地站在一个病房门口,在他的印象中李主任总是笑,所以这个表情实在诡异得很。
“主任,怎么了?”
“哦,王医师。”李清似乎被吓了一跳,“没事,我想事情。”
“想什么?”
“我在想如何沟通。这个病人总是不听医师的话,这回又弄伤自己了。你看……他以为自己是扭到,迟迟没就医,结果到今天来才发现是骨折!”
王丞辉朝李清递出的X光片瞄了一眼,小腿几处骨折,对气愤难平的李清困惑地问:“唔,不过这是脚部光片,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是个朋友。”
“原来如此,需要我帮忙吗?”王丞辉心里好笑,他不知道里面的人是谁,只觉得为了这种事而气成这样的李主任实在有趣。
“不用了,谢谢你,丞辉。”李清说。
推开门后床上是个男人,腿被层层绷带缠绕,他面色不善地眯起眼睛,模仿李清的口气酸溜溜地说:“‘谢谢你,丞辉’?”
“怎么?”
“哼,就隔道门你也敢这样勾三搭四。”
“…我说了什么啊?”李清嘟嘴,迳自坐下靠在张之赫身旁,突然看见石膏上的绷带歪了,便皱著眉拆下来重绑,纤细的手指麻利地绕了几圈后绑出一个完美的结。
“你说我是个朋友。怎么不敢说是你老公啊?”
“我就去和他说。”
“算了!要是他知道你喜欢男人,他一定扑上来,因为他喜欢你。”张之赫在李清弯腰时朝领口里面瞄了瞄,信誓旦旦地说。
“他喜欢女孩子。”
“那不代表任何事情。他的口气分明是想上你,真正男人和男人之间讲话才不是这样的!”
李清斜睨著他,“那是怎样的?”
“比方说,在部队里真正的就≈要△兄弟间说话一定要带脏字!他一定没对你说过脏话吧?”
“因为这里是医院。”李清无奈,“照你的逻辑,整个医院都喜欢我了。”
“确实不能排除那种可能性…”张之赫说著伸手扯李清的袍子,皱眉道:“我一直觉得你们穿这种白袍很不妥,会让人有遐想,但要是不穿,没有东西遮著你的屁股怎么办呢?”小清的屁股这么翘,走路时仔细观察臀肉还会抖,张之赫表示若有人盯著那两个桃子看的话他万万不能接受。
“又不是没有穿裤子…我明明从十三岁就和你在一起,怎么还是那么爱乱吃醋啊。”
“小时候谁知道你现在会长成这样啊?我是被骗了,如果知道要天天对付那么多觊觎你的人,我才不干。”
其实,张之赫哪里是被骗,根本是占尽先机、得了便宜还卖乖。若非从小认识且李清早已对他死心蹋地,成年后的李清绝不会是他的对象,张之赫从来都不是自取其辱的人。
李清就是个汤姆苏!长得好、脑子好,照理说这种人个性应该要高傲得不可一世、最好还摆个让人知难而退的臭脸!可是偏偏李清的个性又软得如棉花糖般,人人都想舔一口(张之赫认为),他只能过著提心吊胆的生活,顺便委屈自己扮黑脸不时对李清耳提面命身边的危险。
李清的脸颊自耳根慢慢烧起来,隐隐约约知道他要说什么,果然……
张之赫继续说:“就连当时都是你骗我,让我和你交配什么的。”
“你能不能小声一点!”提到自己小时候在浴室勾引张之赫的不堪往事,李清大窘,连忙摀他的嘴。“交配不是你提的吗?而且明明先硬的人也是你!”
“因为你不好好洗澡,拿肥皂在身上磨来磨去勾引我!”
这真的是欲加之罪!这男人到底如何把一个十三岁小孩说成这样也不会嘴软!李清朝他瞪了一眼。“不说了!我来这里是要来和你算帐的,为什么三个月没见,你又要让我在病床上看到你!上次断了锁骨,这次是脚,还延误就医!不都骨折好几次了吗?为什么还会把骨折误认成扭伤啊?”
“喂,X医院明明离我比较近,我可是为了来看你才到这间医院的。结果我都看到了什么!我一不在你就到处骚!”
“之赫哥你根本没在听我说话!再说X医院比较近你本来就应该去那里,我可以叫邓文奇之类的朋友照顾你啊!”
“哼,邓文奇!邓文奇最狡猾,老是假惺惺地笑,我看他最危险!”
“胡说!读书时的事都过多久了!再说你后来不也和他挺好的吗?你那么怀疑我,就退出特种部队回来看紧我啊!”李清气道,顿一顿,最后小声补了一句:“我讨厌你参加特种部队,总是身体受伤一点也不帅。”
不帅?!出生入死保卫国家安全不帅?!张之赫一直以为李清至少对自己的职业有点崇拜,登时觉w﹃得受伤的哪是身体,根本就是他的男子气概。“我才不要回来让你养呢!你爱勾引全世界就去好了!”
“让我养有什么不好?!”
把张之赫供奉在家当大爷本来就是李清最隐密的心愿,他太容易为张之赫感到心疼了,连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戳破后两人皆有些道不明的难堪,四只眼对峙了一阵,最后李清泄气地扭头,白袍一挥,快步踏出了病房,留给几欲抓狂的张之赫一个纯白的背影。
***
王丞辉:咦,我被看穿了,狗一样的嗅觉。
邓文奇:我哪里假啊?!还有在这个世界里我喜欢的一样是路丹生!